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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学位〔202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立足办学特色、分类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点建设,强化自律监管,依法依规开展。

二、2020年我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为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简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

三、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办学基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学位授权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的基本条件均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

四、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授权申请,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1.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培养方案)

2.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培养方案)

3.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附培养方案)

4. 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5. 支撑材料

10月21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办(田家炳中303室),同时提交word及PDF(加盖公章)版本,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各学院应实事求是填写申请材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平稳有序的要求,认真组织、稳妥实施申报工作。对材料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陆霞 吴昊

联系电话:2051993。

电子邮箱:yxkb@sxn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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