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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大赛的通知

【 2020年04月16日 10:16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宣传广大辅导员工作实践成果、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提升学院辅导员队伍工作水平。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1.鼓励文学院在职教职工中参加过辅导员工作或对辅导员工作有想法有办法的老师们积极参与。

2.可合作参与,每件作品主要制作者不超过2人。

3.在岗辅导员必须参与一项比赛。

二、参赛内容

1.工作案例

参赛老师在日常工作中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与职业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劳动教育、网络思政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学生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功个案,特别是辅导员在这次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思政工作的典型案例。工作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分析深刻,具有示范推广意义。案例内容包括主题、定性分析、解决思路和办法、经验与成效、作者简介等六方面,字数在3000字以内,需配3-5分钟视频简介。

2.微课程

参赛老师个人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大学生思政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就业指导、党课、团课、劳动教育课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课堂讲授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同时鼓励广大参赛老师运用国家和我省“战疫”丰富素材案例,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准备讲好“战疫”微课,推进抗疫精神进课堂,丰富“复学第一课”的形式。参赛老师要提供10-15分钟的课程视频,并提交一节课的课程教案。

3.微(短)视频

辅导员制作的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微(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作品。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拍摄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微(短)视频内容不超过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可根据需要配音效或进行其他后期制作。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每个项目设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三项。

四、参赛要求

1.注重成果的政治性、理论性和创新性、实效性,确保方向正确、主题鲜明,具有较大的推广借鉴意义。

2.所有参赛作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剽窃、抄袭,作者应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3.视频要求:文件格式应为MP4,视频分辨率不小于1080P,视频比例为16:9

4.大赛截至日期为2020517日,请于此日期前将参赛材料报学工组办公室樊琳琳处。

 

文学院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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