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晋师校字〔2017〕29号)《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调整规定》(晋师教字〔2015〕4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文学院2023级本科生调整专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转出和接收名额
我院各专业转出和接收名额不得超过本专业2023级在册学生数的10%。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
转出 |
接收 |
汉语言文学(普通师范生) |
不超过15人 |
不超过15人 |
编辑出版学 |
不超过4人 |
不超过4人 |
二、转出条件及审核办法
1.申请条件
(1)符合教务部文件调整专业相关规定的2023级本科生;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3)各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审核办法
当专业申请转出超过人数控制时,依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考核。
3.转出流程
(1)申请转出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打印成绩单(含平均学分绩点)一份。于2月27日前交到文学院教学办公室(2204)。
(2) 2月28日-2月29日,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在学院公告栏公布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
(3)2月29日,将同意转出的申请材料送交教务部。
三、转入条件及审核办法
1.申请条件
(1)符合教务部文件调整专业相关规定的2023级本科生;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2.审核办法:由各接收专业组织资格审查和转入考核(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转入名单并上报教务部。由教务部最终审定并公布文学院各专业接收名单。
3.转入流程
(1)3月1日,学院从教务部领回转入的申请材料。
(2)3月2日-5日,由接收专业组织资格审查和转入考核。
(3)3月6日,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教务部。
文学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