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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精神,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全校教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凝心聚力。

二、评选范围

在校工作满五年的在编(含人事代理)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良好的师德风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以生为本,关爱学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全过程,形成独特的教书育人模式或方法,事迹生动感人。

2.严谨多学,与时俱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价中名列前茅,受到师生一致好评。恪守学术道德,教学科研追踪学科前沿,勇于创新,寓知识传授、创新精神培养和实践能力提升于育人之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业绩突出。

3.广泛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兼任学生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职,事迹感人,业绩突出,本人或兼职服务对象工作获得学校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表彰或有关媒体的报道。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以生为本,关爱学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全过程,形成独特的管理育人模式或方法,事迹生动感人。

2.围绕中心,勤政高效。能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紧密结合,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服务大局。工作自慎自律,公道办事,周到服务。本人或带动本单位工作受到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有关媒体的报道。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以生为本,关爱学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教育于服务全过程,形成独特的服务育人模式或方法,事迹生动感人。

2.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业绩突出。

3.精通业务,团结协作。本人或带动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各级各类岗位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有关媒体的报道。

四、评选名额

“三育人”先进每两年评选一届。“三育人”先进个人人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其中“三育人”标兵在“三育人”先进个人中产生,人数不超过先进个人人数的四分之一。

五、评选程序

1.各基层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荐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下而上,推荐名额为各基层工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对已荣获“三育人”先进的教职工一般不连续参加评选,已获选两届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2.学校成立“三育人”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依据申报人的事迹与业绩,实事求是,择优确定候选人人选。

3.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候选人人选,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六、表彰奖励

1.学校对“三育人”先进进行表彰,并通过学校校报、校园网等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2.学校对“三育人”先进予以奖励。“三育人”标兵奖励3000 元/人,“三育人”先进个人奖励 2000 元/人。

七、经费 学校专列“三育人”先进评选工作活动经费及奖励费用。

相关文件:师风师德建设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学年为一个周期,每三年循环一次。从今年起,每三年总结表彰一次。今年为起步年,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发动,第二阶段规范整改,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以后,此项工作进入常态化。今年的主要实施步骤是:

1.学习发动阶段(4月1日~30日):通过学习文件和讨论,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达到明确意义、知晓任务、懂得责任、积极投入的目的,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认真组织各系、各教研组教师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学院的《实施方案》进行学习讨论,吃透精神实质;二是制定各系、各教研组开展这项活动的具体措施,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是各教工党支部要以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号召党员干部带头讲师德、扬师风,在本职工作中、在与学生交往中,切实发挥传帮带的示范作用;青年教师特别是新教师要主动向老教师、教育战线的优秀教师学习,用良好的师德师风统领本职工作,实现教书育人。管理人员也要在日常管理中,通过热情服务实现管理育人。

2.规范整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通过对教职工自身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整改各自存在的问题,真正达到敬业爱岗、爱生如子和无私奉献的目的。主要开展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不断完善新引进教师的岗前师德师风培训制度;二是要认真调查研究,针对教师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前两个阶段的成果:一是严谨治学,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二是开展为学生办实事帮学生解困难活动;三是进一步增进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作与密切配合,强化集体荣誉感;四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的交流,积极宣传身边的人和事,向学校的“三育人”模范学习。

四、要求:

1、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使整个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本科教学质量,推动科研上台阶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2、各系、各教研组、各硕士点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实施,院办、教学办公室、图书期刊室等单位要认真予以配合,确保此项活动不走过场。

3、全体教职员工都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个人在活动中的表现,将作为今后奖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条件》、《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一:

 

文学院“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模范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严谨治学,关爱学生,依法执教,大局观念及协作精神强,能开拓进取、与时俱时。师生普遍反映好,教工测评时满意度达90%以上。

3.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成绩显著。教学高度认真负责,教学各环节一丝不苟;对教材钻研透彻,教授得法,受到绝大多数学生的欢迎,学生的教学评价满意率在95%以上。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廉洁从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活动,成果突出。本人是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的主持者或积极参与者,特别是在教研组、课程组、课题组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进行教改和教学研究,三年内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教学改革论文,或至少主持一项省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5.主动参与创建和谐校园、和谐学院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是文明校园建设和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社会公德的积极倡导者,家庭美德的大力弘扬者。

6.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敢为人先。三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

7.在热情为学生服务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学院、学校的公开宣传或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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