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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委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

【 2020年03月04日 20:49 】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继续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我院前期一直地进行着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加深对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继续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院各单位、全体党员和辅导员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多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牢牢守住防控疫情法治安全底线,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全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促进依法防控、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防疫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全院上下、全体师生都要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学习、宣传和教育

(一)要围绕师生安全稳定和维护特殊时期教学工作秩序来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2.积极关注并大力宣传我校防控疫情的举措进展,大力宣扬、学习教育系统的先进典型,讲述好我校、师生依法防控的生动故事。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运用,引导师生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要抓好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1.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2.以全国普法办编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和省司法厅编撰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涉及的法律问题》为依据,重点学习、宣传刑法、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内容。

(三)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和教育

1.学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抽出专门时间,按照本工作意见后附的学习内容和提供的学习地址(春节期间已在微信群里发布过)积极开展自学、教研室微信群与党支部和班级微信群(QQ群)内沟通等方式进行学习和交流,通过法律条文解读、具体案例分析等方式,切实提高依法履职、依法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也可通过院级教职工群、学院各类官微、教师课前课后提示学生、简短宣讲等途径和方式加大疫情防控法治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师生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

三、师生可积极制作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1.作品主题: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2.报送时间:从现在起至防控疫情工作取得最后胜利。

3.参与对象:全院教师和在校学生

4.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2)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用宪法、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

 (3)传播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和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4)以案普法,讲好依法防控疫情的鲜活法治故事。

 (5)坚持政治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

6)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原创,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7)每个作品需附 150 字以内的简介。

5.作品形式:

1)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画面比例 16:9,画面像素尺寸 1920×1080,帧速率为 24 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 Mp4。

2)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 3 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 1920×1080,输出格式为 Mp4。

6.报送要求:请将作品征集报名表和作品报送至邮箱:guolinlin@sxedc.com,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0351-3046561,邮件命名请注明“单位(学院)+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品”字样。

作品征集报名表

作品类别

动漫/微视频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单位/学校名称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四、几点要求

1.学院领导要带头加强学习、宣传和交流,将此纳入个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开展督促检查,带头以学习促进学院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院师生维护好学院的安全稳定,夺取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

2.院学工组要再次组织辅导员把本工作意见及其附件(学习内容和相关学习地址)发布到辅导员工作群、班级微信群和QQ群里,认真组织辅导员和全体学生开展自学、交流。也可以适当方式以班为单位组织几次学习和宣讲。

3.各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研室负责人也要把本工作意见及其附件发布到相关工作群里,组织所属教职工、党员认真进行学习、交流。

4.学院的宣传员要及时通过学工组、院办、党支部、各系和班级收集师生的学习和教育情况,对我院涌现出的突出师生和事迹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报道。

 

 

 

文学院党委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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