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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与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签订汉语言文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

【 2024年01月11日 22:25 】

1月11日,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与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合作共建“汉语言文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在忻州市第一中学校顺利举行。文学院党委书记钱成与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校长陈汉明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并授予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牌匾。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校长陈汉明、副校长冯长春等校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钱成,副院长李晓敏等参加仪式。

签约仪式上,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副校长冯长春对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强调,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为忻州一中输送了大批优秀的语文教师,并充分肯定了文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贡献。他表示,忻州一中将全力支持文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并希望以此为契机,未来双方在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多方面展开深入的合作。


文学院党委书记钱成从历史传承、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师资力量、合作办学等方面对文学院的发展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忻州一中对此次合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忻州一中作为山西省优质示范中学,是学生提升本领的绝佳实践平台,双方的合作将以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契机,在此基础上扩展更深层次的合作,为山西省基础教育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此次与忻州市第一中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是文学院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该实践教学基地会成为学生成长的摇篮,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未来,文学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我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任懿,生命科学学院郭飞和美术学院吕金光等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也一同前往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签订了本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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