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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班级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为了加强班风、学风建设,促进各班争创先进良好局面的形成,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增强集体的凝聚力,激发班集体的竞争意识,全面提高班级的管理水平,创造一个井然有序、稳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使文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先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等评优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班级评分分为思想政治分、考勤分、卫生纪律分、学习分、活动分五个部分进行考评(详情见评分细则)。优秀班级体、先进班集体、先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辅导员等评定,学生评优及党员名额分配将以班级积分为标准。

一、评选范围

全院班集体、团支部

二、各类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2.班团干部分工明确,班团干部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团干部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全班同学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学习态度端正,无故迟到、旷课记录少,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5.全班同学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卫生成绩优良。

6.班内同学积极参加竞赛,投稿等获得各类各级荣誉奖项,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7.班级积分将纳入评选参考标准,并占评选比重的百分之八十。

三、评选程序

凡申请参加各类先进集体评选的班级、团支部,由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向所在学院团委学生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上交相应支撑材料,由团委学生会进行初评,将推荐班级、团支部报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审批。

四、本管理办法由文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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