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组织工作程序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文学院学生党支部严格实施“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2014年5月27日晚7:00,文学院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研究生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在12405、12406、12407、12408教室召开了以发展新党员为主要议题的支部党员大会,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近日,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的意见》。文学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吸收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并予以培训,就上述“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就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判,提出了实施好此“意见”的具体要求。党支部大会之前,院党委拟定了严格的会议议程,并在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议程撰写、修改、完善了党支部大会主持人的主持词,以确保党支部大会能够高质量地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本次支部大会,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召开。由各支部宣传委员主持会议。会议伊始,各支部书记讲话,说明本次会议的内容;紧接着,各支部拟发展预备党员按照姓氏笔画顺序依次上台介绍个人情况,在其两位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基本情况,以及支部书记代表支委说明对其进行培养、考察的情况之后,主持人宣读了最新的票决办法,并将提前经过支部委员协商推荐的监票人人选提交支部大会表决,在全体党员举手表决通过后,确定了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随后,监票人、计票人清点了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并宣布到会情况,在确认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后,工作人员发放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选票,主持人作填票说明,开始进行票决。在监票人的监督之下,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按照要求进行了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回收清点票数,与发出票数加以核对后,开始现场计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报告了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票决结果。最终,各党支部提交大会表决的23位重点发展对象,得到的赞成票均大大超过了实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参加会议的全体党员均报以热烈的掌声,既为新党员表示了祝贺,也为票决制度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而欢欣鼓舞。至此,按照“票决制度”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最后,各支部书记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对在座的党员和本次新发展的党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会议圆满结束。今后,我院各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也将严格按照票决制度的规定和程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