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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开展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一)

【 2014年05月12日 00:00 】
文学院开展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一)

【 添加时间:2014-05-12 阅读数:625 作者:wxy 】

文学院开展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 (一

——以“岁月号”事故为案例进行的集体讨论与思考

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发生后,引发了世人就职业道德、学校教育、安全防范的一些议论与评价。文学院学工组及时抓住此一热点问题,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了“以‘岁月号’事故为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大讨论,旨在强化大学生正确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与道德实践的自觉性。按照学工组的安排,该讨论主要以学生在宿舍集体讨论为主,部分班级还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各班辅导员也参加了大讨论,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从师生讨论结果的汇总情况来看,这次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大讨论,已经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文学院师生围绕本专题的讨论结果汇总如下:

1101班辅导员吴华英的思考:

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让人觉得恐怖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出事之后,从船长到部分船员,都第一时间脱下制服,换上便装,逃上救生艇,甚至顾不上打开就在身旁的救生筏……这些人,当时只顾自己逃生,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任何一种职业,都要求其从业者具有基本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贡献社会等。作为船长,作为船员,他们一点也没有做到。他们的行为完全违背了本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他们不仅仅简单地使韩国轮船业的声誉受到损害,更是直接或间接导致了上百人的死亡。可见是否拥有相应的职业道德意义重大。所以,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得到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必须加强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社会中扮演某些角色,而一个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的人,才是一个合格的,无愧于社会的社会中人。

1101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岁月号沉船事故中,船长被批为“岁月号”恶魔,在韩国《船员法》中,要求在海难时船长应该与船共存亡,否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韩国岁月号船长无视这一法规,指挥失误,弃船逃生,为法律所不容,为社会道德所不恕。

2、关于学生,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应该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孩子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和决断力,提高逃生意识,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自救。

3、从客轮承运方的责任看,承运方应在加强航运安全规定执行力度、险情处置方案完备,以及增强乘务人员职业操守监督问责机制和提高人员职业道德方面总结经验、下功夫,切实做到将事故中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为己任。

4、从乘客自身来说,此次事故中多数人是学生,“缺乏逃生经验”,他们被告诉不要动就都没动,在船逐渐进水的整个过程中丧失了脱离危险现场和逃生获救的机会。当今,许多国家从小对儿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值得借鉴。

5我认为船长此种行为同杀人别无两样。因为,面对当时如此危机的形势却逃之夭夭,弃数百条生命于不顾,那么,不履行职责者再也不是道德观念的问题,而是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那就是说应该履行保护别人生命的人最后却是自己先逃命,这种行为就不再是道德观念的概念了,而是等同于剥夺别人生命的犯罪行为。当下,许多领域都存在道德缺失问题,呼吁唤起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6、生命的消逝,往往能够唤醒人们对生的依恋。看到报道上摘录乘客发给朋友家人的短信。其中,一个儿子给他妈妈的短信中写到,“妈妈,以后不说可能就没机会了,我爱你”。而儿子的妈妈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回复到“为什么突然说这个,我也爱你”。但愿这个孩子能够获救,这样以后他就有机会天天对父母表达自己的爱。

也许韩国人和我们一样,总是羞涩于表达对父母的爱。眼看着父母操心劳碌,眼见父母鬓发全白,可做子女的却难得袒露心迹。有的人认为,只要给父母亲吃好穿好,就是最好的回报。或许,还有人认为,日子还长得很,有的是报答机会。当然,也不乏那种知恩不报、甚至长大工作后还啃老的孩子。其实,人生苦短,百年也不过一瞬间。人生有时并不能够那么从容淡定,人生的旅程随时都可能被打上休止符。这个孩子以短信的方式,提醒了我们这一点。

“岁月号”事故发生后,除了应当关注船上两名或更多中国人的命运,所有在船上的生命也同样值得关注。生命无国界,实在没有必要在受难者中刻意分出中国人、韩国人或其他国籍的人。在沉船海域响起的生命哀歌,所有人理当感同身受。

7、 在已公布的相关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船长及部分船员在第一时间匆忙逃生,连打开身边的救生筏也顾不上,可以看出他们强烈的求生欲望。然而,与此同时,广播中却持续传来“请大家呆在原地不要走动”指示。听到广播后,学生们误以为事情并不严重,马上停止脚步。同一时间,截然相反的场景,这是简单的失误吗?是怕学生慌不择路造成严重后果吗?亦或是工作人员害怕学生积极逃生会影响自己的求生之路?真实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应该意识到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了。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就在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但是,这仅仅体现在口头上,书面上。当事情发生时,我们并不能保证自己能做到那些我们整日呼喊的口号,比如说当年的“范跑跑”,比如说此次事件中的船长及部分船员。所以,我希望从此刻起,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静下心来,认真思考一下,作为一名大学生,或者仅仅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做到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去做,拥有怎样的思想道德品质的人才可被称为合格的真正的“人”。

8、船长弃船而逃,置他人生命于不顾,暴露了其职业道德的严重缺失,没有丝毫的人性,是一种可耻的行为,这已经不止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一个人性的问题。

9、我们要加强人格与职业道德的培养,尊重生命,以一颗饱含人性的心去关爱他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1102班辅导员吴华英的思考:

生命的不可承受。生命的意义在于延续。可是,面对着这些花一样年纪的学生们,他们的人生就这样戛然而止,这使得我们难以承受。如同马航失联事件一样,带给了亲人们的痛苦也是无法弥补。所以,要珍爱生命,懂得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让我们的人生不留遗憾。

1102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此次事件也让大家关注起了人身安全这一重点,对于我们来说,如何避免灾祸,在灾祸发生时如何采取措施自救和营救,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提高安全意识,锻炼保护自身的能力。

2、国民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这个世界越需要高尚的道德水准去维系。

3、对生命的敬畏观念要进一步增强。珍惜国民的生命,有效地保护人民,是全社会的共识,更是国家政权最重要的责任。

4、牢固树立国民安全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松懈。安全无小事,时时刻刻都要提高警惕,慎之又慎,防范于未然。

5、国家应进一步加强事故救援力量的建设。重大事故救援,必须做到快速、高效、有力,不惜一切,随时出击,战之能胜,及时有效地解救民众于危难之中。

6、与泰坦尼克号的与船共存亡的船长相比,韩国岁月号船长第一批离船任满船手足无措的乘客与不顾,实在是让人惋惜。

7、弃乘客不顾,丢掉的不仅仅是责任,还有良知、行业、国家的形象。

8、从2008年的“范跑跑”,到如今的“企业”号船长,让我们不断地警醒: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9、我们作为未来的人民教师,除了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以外,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是必不可少的。

1103班辅导员孙学虎的思考:

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又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首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责权利,不要因为职业操守问题酿成悲剧;然后,加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面对灾难危险时能够从容面对,能够掌握熟练的逃生自救技巧;第三,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在危难之时能够相互帮助,渡过难关;最后,及时制定详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突发事件来临之时把损失降到最小。

1103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岁月号”船员在上岗前没有经过任何相关职责培训,船务公司“也没有给船员讲解过相关章程。据韩国检方调查,在客轮要沉没时,船长和船员抛下乘客不管,只顾自己逃生,完全没有职业道德可言。

2、对轮船载货载客情况监管不到位。“岁月”号是在航行途中突然改变航向,导致船载货物移位而发生倾斜沉没。获救舵手吴英锡承认,船上的集装箱堆了三四层,却只用普通绳子捆绑固定,没有使用铁链。而调查显示,“岁月”号的安全检查报告书没有提及货物固定状况有异常。此外,报告书对乘客情况的记录也极不规范,在必须写明的“乘客人数”一栏却标记着“无”。据韩国检方推测,这种迹象可能表明船员私自低价运载货物,以创造“额外收入”。

3、乘客安全教育缺失。一位学生在事故发生时拍摄的船内画面显示,当船内广播说船只可能有危险时,学生们丝毫没有危险意识,还在漫不经心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事发后,相关学校在安全教育上的缺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4、危机响应和救援机制不完善 “岁月”号客轮发生事故时,乘坐该船的高中生在第一时间拨打119请求救援,但转接到海警后,对方竟然问学生客轮位置的经纬度。实际上,在沿海航行的船只位置,海警都是可以实时掌控的。结果,直到接到济州转接的求救信号后,海警才派出一艘海警船。随后,海警的直升机到达,并和赶来的渔船参与救援行动。但是,这些救援船和飞机上都没有搭载专业的设备和人员。海军当天上午也派出了舰艇和直升机前去救援,但这都并非专业救援设备。事故发生9小时后,救援人员才首次进入船舱。

5、学生缺乏自救及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他们被告诉不要动就都没动,在船逐渐进水的整个过程中丧失了脱离危险现场和逃生获救的机会。

6、从学校教育来说,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缺乏,导致学生遇到紧急情况不知所措,对于乘船方面的注意事项了解甚少,学校和老师应该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救意识,防患于未然。

7、从客轮承运方的责任看,承运方应在加强航运安全规定执行力度、险情处置方案完备、以及增强乘务人员职业操守监督问责机制和提高人员职业道德方面总结经验、下功夫,切实做到将事故中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为己任。

8、从乘客自身来说,此次事故中多数人是学生,“缺乏逃生经验”,他们被告诉不要动就都没动,在船逐渐进水的整个过程中丧失了脱离危险现场和逃生获救的机会。当今许多国家从小对儿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值得借鉴。

9、船长抛弃乘客自己逃走是对乘客生命的漠视和不负责任,应该严惩警戒他人,强烈谴责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给广大受难者一个明确的交代,同时,要追责相关负责人的疏漏,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中国正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改掉的当然是各种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弊端,其中,自然需要建立权责明晰的问责制度和上通下达灵活体验的反馈机制。韩国的做法确实值得各级政府部门借鉴。因为,这是改革的宏观纬度,皆是“纠偏”的必要和良政的保障。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实际上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逐渐完善的问责机制,对舆情的把控也在提升有效性。或许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式政治特色制度的进步,中国人不会再为韩国总理突然辞职而感到惊讶且评头品足,而是当作一件理所应当的事一笑而过。

11、据韩检方称,事故发生时,掌舵的是该船的三副而非船长,且操舵航海员仅有一年工作经验,这不禁让人对该船乘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产生疑问。所以,以后出门需要远行的话,一定要做好相关方面的准备,比如机长、船长之类的信息等等。

12、与此同时,我们自己也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不能一味地相信别人的话,一定要见机行事。

13、代理船长李准实在船只进水时,首先弃船逃跑自己逃生,而船上广播却让乘客“勿动”,导致一些乘客丧失了获救的机会。李准实在事后露面忏悔说:“我很羞愧”,但已经无法挽回造成的人员伤亡。船长最后离开,不仅是传统,也是法律。无论原因如何,在沉船事故中,船长弃船逃跑,都是不可原谅的。据查阅,中国《海商法》规定:“弃船时,船长必须组织旅客、船员先安全离船,船长最后离船。”所以,这是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在我们自身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同时,国家更要以法律来规定船长、领导的责任和义务,在其位,谋其政。

14、此次事故中,学生居多数,令人难过,他们本该有美好的明天。所以,国家对学生也要加大对学生安全防范教育方面的力度,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让学生们有自我防范意识。

15、按照各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弃船时,船长必须组织旅客、船员先安全离船,船长才能最后离船。韩国船长的做法,显然违背法律宗旨,所以,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

16、加强工作人员的应急训练,尤其是职业道德教育。对船体的检查要仔细、到位,对航行条件的预判至关重要,船只内部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逃生。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就是对生命的高度负责。

17、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应予以严厉的惩罚,轻视生命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道德的谴责。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民的安全逃生教育。

18、在轮船开始沉没的时候,船舱发出错误指示,让呆在船内不要动,船长没有发挥良好的指挥能力,引导人们求生。最先获救的15人全部为船员,不顾乘客安危,自己求生,没有履行救助乘客的义务,违背了身为船员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

19、获救的大多数人是没有听从留在房间内的指令,而自己逃生的人。这告诉我们:在危难的时候,还应当积极开展自救。此外,考虑到最近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我们还应当学习、掌握相关交通事故中的自救知识、技巧。

20、船只经过改造,船舱内部拆卸了许多原有的安全装备,改为放置汽车等货物。在改变航行方向时候,货物倒向船的一边,造成船体倾斜,进而引发了“岁月号”的沉船事故。因此,应当重视船只的原有设计与配置,不能因为利益诱因而随意更改。

21、船的掌舵手是一位只取得驾驶证半年,没有实际航行经验的三级技师,这可以说明主管有多么不负责任。而且,正常的轮船在发生事故时会自动将救生筏打开,而此次事故,没有一个救生筏打开。显而易见,自诩为亚洲造船大国的韩国,它的船只制造业水分多多。

22、这本是一场天灾,天灾最后却酿成人祸,其中的原因发人深省。天灾不可避免,但当灾难发生的时候,许多隐藏的矛盾就会爆发出来,就会形成人祸。逝者已矣,哀悼沉思故不可免,但我们更应当从中找出原因,避免本不应发生的事。

23、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船舶变更航线时要做两件重要的事情:更新航行计划与海图。“岁月号”船长在变更航线前没有做这两件事,从他沉船后的所作所为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船长专业素质不高,道德水准更是低下,他的变更航线为后面的海难埋下了祸根。

24、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船舶在出发前有责任向所载乘客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乘客应急预案,明示逃生路线、逃生集合点。岁月号所载的乘客,绝大部分是高中学生,少量教师和其他成员,这些乘客的乘船安全知识相对缺乏,若没有专门对他们进行安全培训和告知,则在出事的紧急状态时,他们的不知所措会加剧船舶倾斜危机,从而导致更大规模的伤亡惨剧。从目前的媒体报道看,据获救乘客回忆,岁月号在出发前后并没有对乘员进行相应的告知和培训。

25、在长幼尊卑观念根深蒂固的韩国社会,来自上级和权威的要求,往往不会遭到质疑和挑战,不少乘客完全服从船长指令,可能因此失去逃生机会。此次沉船事件,正因为不少乘客是学生,他们听从大人的指引,最终可能使遇难人数大幅增加。因此,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告诉孩子不要惊慌、盲从,即便在有长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或引导的情况下,也要依据已有的正确的逃生知识做出正确的判断,采用科学合理的逃生技巧,尽快地逃离现场。

1104班辅导员陈莹的思考:

韩国客轮“岁月号”沉船事故的发生并非只是事故,更是人祸,最重要原因是船上相关负责人不负责任,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操舵航海员仅有一年经验,职业素养应引发人们的质疑,事故发生时船上的广播竟让乘客们“请勿动并等待”,没有及时疏散、撤离,船上的相关负责人致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显示了他们对事故应对的意识、能力低下。最令人不解的是,船长竟然首先弃船自己逃生,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令人瞠目。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弃船时,船长必须组织旅客、船员安全离船,船长最后离船。如果船长是中国人,证明其法律意识低下,应付上法律责任。所以,为了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必须加强客轮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入职前加强培训,严格考察,完善轮船上的相关规定,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人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表现。

1104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距离韩国沉船事故已经很多天了,但这件事却久久无法让人忘记。其中那位放弃了整条船的船长,自谋生路,让许多花季的孩子命丧黄泉,这种做法让人鄙夷与唾弃。而另一位校长,因自责与内疚,草率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两种做法,却让我思考人的道德与价值选择该如何存在?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只有从思想上深深的扎根,做一个有道德,有良知的人才会在实际行动中有所体现。而这种道德与价值的选择,却又必须符合当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个有价值的人。

2.韩国是中国的邻国,不久前发生的惨痛事件值得我们反思。韩国发生沉船事件后政府反应不及时,很多人由于搜救不及时致死。事后甚至有伤者家属向政府工作人员泼水。联想到之前饱受关注的马航失踪,明显国内做得很好。但最近一连串的人员失踪或致伤致死的事件给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为什么我们应对意外事件这么手忙脚乱?为什么政府搜救不起作用?为什么事故频出?比起已经发生的惨剧,我认为不仅要着眼当下,也要思考未来,总结过去。发生的已不能重来,那么未来不再历史重演是每个人的希望,也是每个人该努力的。

3.对于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的发生,我很同情,同时,也很生气、愤怒。因为船长和部分船员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救助乘客,反而只身逃生。我觉得船长的失职是导致没有更多的人可以逃生的关键所在。发生事故时,船长最后一个离开船是传统,更是多国法律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人,也应该有这样的道德意识甚至制定这样的法律。此外,乘客安全常识的缺乏也是原因之一。在当时的情形下,跳海即可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但是,却有大批乘客没有这样做。最后,为什么会有安全隐患的船可以上路?我们不仅应该认识到航行安全的重要还要真正付诸行动,做到严查疏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轮船遇难,从道德层面来说,最能被大众接受的情况应该是乘客大部分得救,船长舍身取义,这是作为海务人员应具备的起码素质。而当现实情况摆在面前时,我们却只能发出叹息。在某些人眼中,与道德相比,生命更加重要。那么法律呢?韩国《船员法》第10条规定:“船长不得在所有旅客全部下船前离开船舶。”第11条规定“船舶发生紧急危险时,船长必须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李俊锡弃船逃走的做法,不仅是违背道德,更是违背法律的行为。

5.蔑视道德、蔑视法律,即使能苟延残喘存活于人世,也必将为人所不齿。道德和法律,是约束人行为的准绳,“三思而后行”,就是教人学会衡量利弊。危急情况下做出的选择是人内心最真实的反应如果你在此刻选择只顾自己,你如何对得起几十年所受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我们的人生可以不辉煌,但是绝不能背上骂名,否则,要这样一个失败的人生又有何用?

6.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一方面,这一事件暴露了韩国管理体制方面出现的漏洞,执法不严,管理不完善使得这一事件没有在第一时间得以应对。另一方面,在这一事件发生时,岁月号船长竟宣称屁股疼、第一时间逃离沉船,不得不让人想要唾弃,全然没有泰坦尼克号遇难时船长和船员有秩序应对的泰然自若。与之相反的是,在这次事件中,学生却表现出了高素质和高道德,不仅没有惊慌失措,而且互相谦让,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最后一刻,仍然想的是别人,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在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逐渐变得冷漠,仿佛是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般生活。对于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创造和谐新社会。

7.韩国岁月号船长李准锡等人未能在紧急时刻尽到发布应急措施和疏散乘客的职责,却置数百名乘客的生命于不顾率先逃生。根据韩国新制定的法律,李准锡将面临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第一方面是事故搜救方面。第二方面是事故调查与刑事责任追究方面。第三方面是家属安抚与信息通报方面第三方面是家属安抚与信息通报方面。第四方面是政府发布适时进展信息,哪怕消息最终证明有误,也予以原生态发布。第五方面是新闻报道的自律性分工与深度挖掘。第六方面是全社会自觉行动。第七方面是包括反对党、新闻媒体与专业协会在内的全社会,对政府在事故搜救、家属安抚、信息通报、船舶监管方面的空缺与失误紧追不放。

8.韩国沉船号事故的发生,无疑是令人痛惋和悲伤的。但在伤心之余,我们也必须对此深刻地反思和启迪。不仅是法律层面的,更包含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层面的,以及大学生职业道德价值教育观等等方面的。首先,从道德层面来说,就韩国方面公布的有关沉船当日摄像头记录的画面来看,在当时一片混乱的逃生现场中,船长及部分船员在第一时间率先逃生的行为无疑是让人不齿和唾弃的,这是社会道德的沦丧以及职业道德的败坏,反观之,船上部分大学生在沉船时所做出的谦让逃生令人敬佩。所以,社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作为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之栋梁,所以,对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十分重要。除此之外,社会职业道德及素养也显得尤为重要。

9.从法律方面,韩国政府在立法方面对应对灾难等方面的漏洞也十分明显。因而在救援方面力度速度远远不够,这与警方的行动效率也密切相关。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些不仅是韩国政府与警方的问题,我们国内也存在种种这样的问题。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续处理,给我们也敲响了沉重的警钟。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在灾难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每个人都是卑微和无力的。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互帮互助,我们又是伟大的和无敌的。在韩国这次沉船事故,暴露了人性的光辉和丑陋面。惩恶扬善,发扬人性的善面是我们每个人需要做的,共勉。

1105班辅导员翟维琦的思考:

韩国客轮岁月号因触礁而倾覆不幸事件上演,令人惨痛!作为船长怎能于顾客生命不顾,临阵脱逃,这种职业道德的缺失所造成的人祸,只能落个千古罪人!作为大学生辅导员要以此为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道德价值观,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即便是遇到如此事件发生,辅导员也要冲锋陷阵,带领学生逃生获救!这样才无愧于学生,无愧于家长,无愧于这个培养我们成长的时代!

1105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在危险面前自我营救是潜意识的 ,但在道德面前良心的营救是超潜意识的。

2、职业道德上的缺失为何要用无辜的生命来补充完整?

3、重效益,轻安全的认识和做法是错误的。该轮船公司购进日本已有18年船龄的“老船”,粗加改装,就投入使用,并且在使用中超载,货物捆绑力度不足,平衡水减少等安全隐患很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4、内部管理不善,弊端外现。在雇佣职工时,招纳的人大多是毫无经验的合同工,对乘客安全不负责任,在出海时,有员工提醒安全隐患太大,企业管理人确视若无睹,可见内部管理弊端外现。

5、百年前泰坦尼克触礁而沉,富翁身着礼服绅士地死去,贵妇将救生艇让与幼子母亲,八位小提琴师在甲板上为仓皇人群奏起绝响,女孩以吻与爱人永别。百年后岁月号客轮悲剧再酿,风华正茂的少年在海难中互谦互助,谈笑逗趣,携手相拥,从容赴死;一船之长玩忽职守,弃船而逃,苟且偷生,良知尽失;服从安排原地待援的乘客反而丧命,四处奔波求生者最终获救。生死关头方见人格秉性,肉身没入深海无不沉沦。我们每个自诩受过优良教育的学生都当自省:他日死生一线之刻,我该抢过老幼身上的救生衣仓皇活命,还是成全这半生的圣贤礼义,不负这一颗年少的头颅?

6、噩耗袭来,不禁令人唏嘘感慨,花季少年,人生又有几番花开花谢?生命之短暂,有时轻如流风,转瞬即逝,可能顷刻之间,永远消失于世人眼中,似乎以赤裸裸的现实告诫人们:对于生命,珍之,惜之。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人生之短暂,往往令人始料未及。当生命的火焰逐渐熄灭,用自己的灵魂赋予生命永久的意义,把短暂的生命定格为永恒。

7、有的时候乖孩子不一定都能把事情做好。面对灾难自己一定要能当机立断,不能一味地盲目相信别人。

8、在其位谋其政,作为船长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应在危机关头同乘客同呼吸共命运,誓死捍卫乘客安全,不应临阵脱逃,船长的行为受到大众和社会的强烈谴责!

9、法律制度不健全:船员缺乏岗前的应急培训,对轮船的载客情况监管不到位,航海师资格有议,危机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乘客安全教育缺失,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今天的悲剧,值得我们反思!

1106班辅导员石国伟的思考:

国家要进行打破安逸和明哲保身主义陋习、改变极度严重的组织利己主义的教育。

1106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国民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

2、对生命的敬畏观念要进一步增强。

3、牢固树立国民安全意识,慎之又慎,防范于未然。

4、国家应进一步加强事故救援力量的建设。

5、以尊敬长辈的儒教文化为根基的韩国社会支柱被动摇。

6、企业不应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防护措施。

7、应从小对儿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

8、要有责任意识,公德意识。

9、大学生应树立正确价值观,在危急时刻做出正确选择。

1107班辅导员何伟的思考:

船长和船员忽视乘客救助工作,只顾自己逃生的做法,是造成并扩大事故的首要原因。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可耻的,不负责任的,是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道德意识淡薄的表现,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并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也启示我们:作为一名高校辅导员,必须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职业意识,培养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加强学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建设。

1107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韩国经济高速发展之后,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打造韩国效率,从而忽视了很多安全隐患问题,岁月号就是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牺牲品,这场事故,绝不是偶然和意外,而是决策者们为了自身利益,放下道德感和责任感而造成的后果,只是这场后果,需要民众买账。

2、沉船事故发生后,船长和船员弃船逃跑,并和获救群众一起去了医院接受治疗,而留在船上的几百名学生却与船一同沉没。完全无视了自己身为船长与船同在的职业道德操守,船员更是放弃自己的职责,不但没有指挥救援,反而留下更需要帮助的孩子们自己去逃命,给社会和很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痛。

3、船长和船员之所以能够在紧急时刻逃跑,或许因为韩国并没有相关法律严格约束这些船上工作人员。因此,不能促使这些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时,产生强烈的法律责任感,才会在第一时间只想着自己逃命。

4,社会在进行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精神文化方面的建设,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与职业道德的培养,经济的发达并不代表整个国家的强大,人民的高素质才是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标准。也能避免在这种事故发生时产生严重后果。

5、在社会中对于各个行业的工作人员,都应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增强职业意识,遵守职业规范,并重视技能训练,提高职业素养,将职业道德信念外化为良好的道德行为。

6、国家和社会应该为青少年道德意识和提高道德实践能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通过学校和各种媒体通道大力宣传,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以免重蹈岁月号的悲剧。

7、我们大学生应该建立体现精神道德行为规范和具有基本伦理观念的正确的价值观,更加重视主流道德价值观的强化和塑造,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杜绝腐化文化的侵蚀。从自己做起,并通过自己的力量去宣传正确的道德意识与道德实践。

8、韩国学生表现出的强烈的服从观念值得我们思考,这是导致重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令我们唏嘘不已。我们也要反省,如果我们发生这种事,就算接到通知要待在船舱,是否会去相互帮助找到逃生办法,而不是一味等待,直至死亡。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观,不能等同于完全服从,而是在道德与法律范围内找到解决办法。

9、我们大学生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学做结合,知行统一,多去体验生活,才会对自身的价值观和道德感进行内省。学习道德模范人物,通过榜样力量将道德知识内化为坚定的道德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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