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开展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二)
——以“岁月号”事故为案例进行的集体讨论与思考
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发生后,引发了世人就职业道德、学校教育、安全防范的一些议论与评价。文学院学工组及时抓住此一热点问题,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了“以‘岁月号’事故为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大讨论,旨在强化大学生正确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与道德实践的自觉性。按照学工组的安排,该讨论主要以学生在宿舍集体讨论为主,部分班级还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各班辅导员也参加了大讨论,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从师生讨论结果的汇总情况来看,这次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大讨论,已经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文学院师生围绕本专题的讨论结果汇总如下:
1201班辅导员强汾生的思考:
韩国近日的沉船事件,再一次让“道德”成为热点话题。船长在沉船时没有尽到船长的责任与义务,抛下乘客率先逃生,他的这一行为体现了其道德的缺失。面对灾难,东方人的保命哲学如:“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船长的逃跑,就很典型地代表了当代受物质金钱影响下的人性的自私和道德的缺失。作为客船的船长,理应尽职尽责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船长令人发指的行为,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一定要加强道德建设并确实落到实处,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道德底线的失守,终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类情感的麻木,人性朝向动物的回归,人类的灾难!
1201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听话的孩子失踪了,不听话的孩子回来了。”不少乘客服从船方命令而失去逃生机会的,正是长幼尊卑观念根深蒂固的“服从文化”的体现,这种无条件地服从要得吗?
2、一个处于儒家文化圈的国家,竟然发生此事,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对责任,不是意识形态的空喊,而应落实到具体的行为教育。
3、法律对于船长弃船逃生虽给予一定的惩治力度,但与此事件的惨痛教训比较起来微不足道。这也暴露了国家在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等问题。国家应不断完善法律,为公民的生命多一份保障。
4、 “如果我们能活着多好,好想爸爸妈妈”,如此真挚的遗言让人心痛。虽然不曾相识,但仍止不住泪流。如果不是利益的驱使,或许他们能够到达彼岸。危难关头道德的选择是如此艰难,即使放弃生命,船长也应用行为捍卫作为一名船长的尊严。
5、韩国总理郑烘原宣布对沉船事件负责而辞职,不论他的做法引起如何争议,我想说这是一种担当,一种博大。怀有忧国忧民国勇于担当情怀的领导人,值得我们尊敬。
6、韩国岁月号沉船暴露出一个严重的道德问题。从那个学生的手机录音来看,各方面都是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的失职,船上乘客的意识淡薄,这些足够引起我们对这个事件的重视。生命是宝贵的,谁都不能轻视任何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在现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需要加强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引起所有人的重视。
7、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船长弃船逃命更是遭到了舆论的谴责。船长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人们职业道德感的缺失。有些医生不再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变成收取红包,欺骗病人的黑心魔鬼。现代组织机构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培养职员的责任感,善管理机构,沉船事件是给我们敲醒了警钟。
8、当你舍弃别人的时候,总有一天别人也会舍弃你;一个船长在舍弃自己船员和乘客的时候,也就失去了称为船长的资格和人格的尊严。
9、韩国的沉船之于泰坦尼克号沉船,让我们不得不对道德与人性进行反思。船可以沉,但人心不能沉,责任不能沉。当今社会的发展上升,绝不能以道德的滑坡为代价。
1202班辅导员陈莹的思考:
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发生后,我及时关注了该事件发生的原因。船长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受到了民众的质疑和唾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有这样两个内容,一个是敬业,另一个是法治。敬业是我们立足于公民个人层面所提出的对公民的要求,也是道德价值观的体现,而法治则是立足于社会层面所提出的要求。敬业是对所从事的工作的一种负责的态度,是一种职业道德,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我们从这次的沉船事故之中所应该反思的,就是加强公民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的培养,使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我们不希望有一天因为某些人的不负责而导致悲剧重演,因此,我们除了要有爱岗敬业的责任感之外,在社会方面也应该加大监督力度。每次重大事件发生后,总是避免不了有人散播谣言,混淆大众视听,造成社会秩序更大的混乱。所以,社会法治化是必要的。对于社会舆论的管理,我们必须要做到法治化,需要构建相应的机制,来保障对信息传播有关政策的施行。对于那些胡乱散布谣言影响恶劣的人,就应该用法律手段对其严惩。依法治国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可以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在此事件中,可以联想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我们当今社会的重要意义。它不仅是维系一个国家社会价值体系的纽带,也是人与人或是人与社会更好沟通交流的桥梁。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法治,也需要道德,法治离不开道德的督促,道德离不开法治的保证,二者缺一不可。
1202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在这次沉船事件中,令人感慨的是,船长李俊锡伪装成乘客弃船逃生,成为了第一批幸存者中的一个;而一名年仅22岁的乘务员朴智英却在救助了数十条生命之后最终被冰冷的海水吞噬,成为了“岁月号”渡轮上唯一遇难的船员,也是这次事故第一位被确认身份的遇难者。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朴智英的做法让我们明白了什么叫做敬业,她用生命诠释了责任的意义。而船长弃船逃生,置其他乘客的生命于不顾,不仅违背了道义责任,而且也已经上升到了法律责任,他必须为他的错误行为买单,对这次事件负主要责任。另外,事故发生之后,有些韩国公民却在国内散布谣言,企图混淆视听,却全然不顾其造成的严重后果。究竟是什么让船长忘记了自己的职责?究竟是什么让韩国社会谣言四起?韩国政府需要深刻反省,而我们不也应该从其中吸取教训吗?
2、关于这段“岁月号”沉船事件的新闻在近期已经妇孺皆知了。不由地联想到前不久的马航事件,2010年的舟曲泥石流、玉树地震,2008年的雪灾、汶川大地震,让我们的民族在灾难中更加坚强。我们对韩国客轮事件愈关注,说明我们对生命愈敬重。恩格斯说过,“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给国家新期待,给民族新精神,给公民新责任,对于历经磨难的伟大人民而言,任何事故都是一个悲壮的过去,更是一个伟大的开始。我们在灾难后沉思,我们在事故中审视,我们在不断地前行,永不停息。
3、这些天,人们对“岁月号”救援的情况的关注,是进步的中国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是发展的中国在人文精神上的回归,是历经磨难的中国在对人性的关怀,这也是我们人权精神的体现。我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一线希望,百倍努力,党和政府始终如一地坚定信念,支撑着感天动地的举国大救援。第一时间公布信息,争分夺秒抢救生命,开放国际救援队进入灾区,设立哀悼日降半旗祭奠平民……对人民负责、对生命敬畏、对世界开放,反映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进步,让世界看到一个坚强自信、开放透明、以人为本的中国。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将其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为之做出不懈奋斗,在实践上极大发展了人民的自由和平等,极大发展了社会的公正和法治。普通群众对沉船事件给予充分关注,是自由人权意识加强的表现。而我们最终的目标是人人努力,力图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对人权的最大尊重不是事故发生后的补救,而是从源头上避免其发生,或者把发生可能性降到最低。这是我们长久的努力方向,也是4·16韩国客轮沉没事故带来的思考。
4、泰坦尼克的浪漫爱情故事已被拍成电影,主人公杰克和露丝站在船头的动作还屡屡被情侣们模仿,而在4月16日就发生了一次距离中国上海不到500公里的惨案——韩国“岁月号”客船沉没。从船长的职责来看,船长在船只发生事故时,如要发出弃船命令,应组织乘客优先撤离,自己在最后撤离。但据韩国媒体报道,“岁月号”船长李俊锡给乘客下达保持在原地不动命令后不久,弃乘客于不顾,而是首先登上救援船逃生。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一种明显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况且这也是一种不“爱岗敬业”的表现,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舆论的批判;对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有所混淆,在社会上易形成不良风气。从法律上,船长的行为是否构成谋杀?也有待商榷!我们应该对此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要在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以舍己为人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努力做一个合法、高尚的社会主义公民。
5、由韩国的“岁月号”沉船事件,不禁使我想到了莫泊桑在《在海上》中描述了船长贝尔纳的一个癖好:他真是一个难得的好水手,事无巨细都不放过,哪怕厨房的铜器上沾了一点水也要马上抹干净。莫泊桑说,在海上没有一件事是贝尔纳不关心的,他关心突然遇到的水流,因为这水流说明某处海洋上起了轻风;他关心海边某一片群山上堆积的云,因为,这云表明地中海刮起了一股西北风…… 而在广为传颂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事件中,船长和船员的表现也堪称伟大。1912年4月15日,号称“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正渐渐被海洋吞噬。在轮船的电讯室里,两个电讯员始终坚守岗位。他们每10分钟往公司发回一份电报:1时25分,“我们正让妇女上船”;1时35分:“机舱进水了”;1时45分:“淹到锅炉了”…… 2时05分,船首的井形甲板已被海水深深地淹没,主甲板离水面也只剩下10英尺。救生船已没有了,但船上仍有1500多人。二副赖托勒放下一只橡皮船,命令船员们用枪把船围住,只让妇女和小孩上船,又载走了44人……当再无一只救生船只可用时,“泰坦尼克”号上出现了一片奇怪的宁静,大家不再惊慌,数百人静静地站在甲板上。这时,史密斯船长出现了。他走到电讯室,告诉电讯员说他们已尽责了。“现在,自己救自己吧!”他对所有的船员说。在“泰坦尼克”号被淹没之前,船上的乐队一直在演奏,船上的灯也一直亮着,就像水中的一团团火。2时18分,船完全沉没,四周一片黑暗,只有此起彼伏的哭叫声、求救声。“泰坦尼克”号的船长,没有辱没他的荣誉。弃船逃命的人,不配做船长。渎职的“岁月”号船长,应受到严惩。
6、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海,逾两百人遇难,绝大多数是高中生,花一样的年纪,却因为这样一出惨剧而离开我们。悲痛之余,我们也在思考,在反思。代理船长和船员们脱去了制服,换上了便装,置四百名乘客的安危于不顾,也没有打开就在咫尺的救生筏,慌忙登上了最先抵达的救生艇,弃船逃生。船长李某甚至没有来得及套上外裤,获救的15名船员面临渎职等指控。面对这样没有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的人,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不谴责、不痛骂他们。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船员可以在危难时刻坚守自己的岗位,帮助船上乘客脱险,或许,也不至于酿成这次惨剧。如果他们能稍微有点法律意识,也许就会料想到即便自己逃生也会被法律制裁,被民众谴责,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举动。可耻可恨!
7、“岁月号”本次航行乘客的主体为300多名韩国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的学生和15名教师。事发后,韩国总统朴槿惠表示,这是一场“真正的悲剧”,并称要“倾注全力投入救援”。然而,就在人们沉浸在灾难带来的巨大悲痛之时,传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海难发生后,由于熟悉船的构造,船长李俊松(音译)和船员比很多乘客先下到救难艇。在回答警方的问询时,李俊松没有回答自己为何先下船的问题(16日上午,海警快艇和渔船接近“岁月号”救助跳海的乘客。据说,客轮开始沉没一个小时后,客轮广播才通知乘客“要跳海”)。古罗马的老普林尼曾说过:“给人类带来灾祸最多的就是人。”
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与许多灾难一样,“岁月号”海难亦是人祸大于天灾。其中,船长独自弃船逃生,是人祸的一个核心环节。根据获救者叙述,事发时,船体发出“哐”的一声,然后船身就开始慢慢倾斜,但是广播却告知大家不要动,等待救援。直到海水淹没到一定程度后,广播里才告知乘客要逃生到夹板上。如果乘客能早点跑上夹板,相信情况不会这么糟。联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做出弃船决定;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海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在具有远洋传统的欧洲,船长是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之一,“船长”的称谓也是荣誉的象征。与荣誉相匹配的是责任。船长最重要的行为之一,是沉船时他必须是最后一个离船的人;危难时刻,他要与船一同葬身大海。这是他们的职业操守,是一种必须具有的责任感。
8、发生于韩国周边海域的沉船事故已经过去多日了,回想起来既让我们揪心,更让我们愤怒。我们在为逝去的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叹息、默哀的同时,对韩国政府在救援方面的不当举措致也深表遗憾。在公布消息的新闻发布会上,部分遇难者家属就对官员殴打,更有对韩国总统道歉言论的嘘声,总而言之,韩国在救援上的作为让我们都感到汗颜。在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我们强调“二十四字”方针,政府方面应该不断强化行政职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切实保障人民的实际权力和利益,这样才能建设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我们的政府以及人民都应该全面贯彻落实价值观要求,致力于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1203班辅导员李蓉的思考:
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感。”如果说好德之心人皆有之,那么道德责任感则不仅仅是停留在思想上的“好”,更意味着唯此为快的践德之忱、舍我其谁的道义担当。路遇跌倒的老人,应当说无人不有恻隐之心,可有的人溜之大吉,有的人“爱莫能助”,有的人不避风险挺身相助。为什么一事当前,表现不一?归根结底,区别正在于是否把崇德向善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
追寻道德责任感不只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国家、社会、个人自我发展的客观需要。“三个倡导”所体现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把个人、社会、国家紧紧联系在一起。我们对国家前途的关注、对社会进步的期许、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就是责任感油然而生的基础。自赋责任是一种伟大的权利,履行责任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有了道德责任感,才会更加自觉地建设美好国家、维护公序良俗、推动社会进步。
如果说价值认知是道德责任感的指针,行动则是衡量其高度的标尺。文明,不去实践就不可能抵达。法治,不去奉行就无以彰显其公正。诚信,不去坚守就难以成其为风尚。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从来不会取决于道德的看客,而是取决于择善而从的行动者。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只是引人向善的精神理念,更是需要付诸行动的价值准则。
1203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从事故发生到船体完全倾覆,中间有好几个小时时间,据报道船上有大量救生设备,救生艇、救生衣等等,可以供上千人使用,也有时间可供船上400多名乘客使用这些设备,可是从船长到船员,没有人帮助、协助乘客使用这些设备逃生,反而广播通知乘客原地不动,而船长和船员弃乘客不顾,很短时间内就乘救生艇逃走了。大部分还是孩子的300多名乘客却丧失了生命。这简直是这极端自私,毫无道德,丧失人性的罪恶。
2、船长应当最后离船,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规定。韩国《船员法》第10条规定:“船长不得在所有旅客全部下船前离开船舶。”第11条规定“船舶发生紧急危险时,船长必须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
我国《海商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23条规定:“船长、高级船员在航次中,不得擅自辞职、离职或者中止职务。”
3、当地时间18日下午4时5分许,带领325名高中生搭乘“岁月”号前往济州旅游的校方负责人被发现自杀身亡,这名副校长是客轮沉没后获救的乘客之一。这名副校长姓姜,是此次安山市檀园高中学生赴济州岛修学旅行的负责人。16日客轮沉没后,他被救援人员搭救。因为是校方负责人,当天下午,他作为证人接受了警方的调查。次日下午,姜某便不见踪影。警方对周边地区进行搜寻,最后,在安置乘客家属的珍岛体育馆附近山上发现了姜某。他用自己的腰带,在一棵树上上吊自杀。18日,警方在姜某的钱包中发现遗书。遗书中写道:“200多人生死不明,我没有信心一个人活下去。所有责任都在于我,是我筹划了此次休学旅行。请把我的骨灰撒在事发海域,让我和那些尸骨无存的学生们在一起,在阴间继续做他们的老师。”获救后的韩国副校长选择自杀,而国内出了三聚氰胺事件后,被判死缓的三鹿奶业的董事长竟然还上诉。一家牛奶企业几年后竟然还获得了京华时报“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奖”(与此同时,香港立法限制国人采购洋奶粉)。大头娃娃事件也没有一个官员辞职。国人的责任意识还不如韩国人。
4、韩国沉船事故学生谦让救生衣。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海警28日公开了记录“岁月”号沉没时船员们最先逃生的视频,视频时长约10分钟。在视频中,船员们脱去制服换上便装后,顾不上打开就在身旁的救生筏,慌忙登上最先抵达的救生艇,逃离了现场。岁月号的船长在遭遇事故时抛却旅客独自逃生,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
而前一天曝光的另一段舱内视频则显示,与此同时学生们听从指挥原地不动,并且互相谦让救生衣。
5、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于当地时间27日上午召开发布会,称自己应对韩国岁月号沉船事件负责,宣布辞职,并希望家属能原谅及理解他的决定。现年69岁的郑烘原2013年2月被韩国总统正式任命为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说,此次沉船事件是“难以想象的惨剧和悲剧”。事故已经发生十多天,但目前还未找到幸存人员,正经历深切哀痛。他向遇难人员表示悼念,向家属表示歉意。
郑烘原承认,初期的救援应对方面有很多问题发生,就此向国民表示深深歉意;自己作为国务总理应对此负全责,所以,应该从这个位置退下来。
6、“岁月”号船长李俊锡在后来接受警方问案时,一直低着头躲在帽子里,用最简单的词语回答提问,甚至不敢正视媒体镜头。在舆论的谴责与声讨中,他反复说着“对不起”来为自己的疏职行为道歉、请求宽恕,但这一切在他弃船的一瞬间就已成不可原谅的定局,其代价是无数人的生命与百余个绝望的家庭。作为船长,安置旅客和货物本是李俊锡应尽的责任,这不是外界强加于他个人的条件,而是职业职责所在。正如医生、教师、士兵等职业一样,在步入行业之初,我们就该做好准备用一些私有的东西去交换,精力、时间、健康,甚至生命,没人强迫我们的职业选择,只不过一旦选择,就应当具备相应的责任感。
7、敢于担当是一种美德,也是无私的表现。再神明的政府,也无法把灾难事故降低为零。既然事故无法绝对避免,如何面对责任事故就分出了品格的高低。责任事故是很好的社会反面教材,对于责任事故的问责严格、到位,官员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是赢取民心的最佳机会。辞职不是不负责的撂摊子,而是“对公民的身家性命心存敬畏”,这是政治清明的有效保证。
8、最美“乘务员”朴智英,比船长还像船长。在韩国“岁月”号沉船惨案中,在船上工作的22岁女孩朴智英舍命救出了20多名学生的事迹,令获救者及他们的亲人无比感动,而她自己却失去了生命。“姐姐让我们先穿救生衣,直到最后一刻都在安慰我们,给我们勇气。她居然没能逃出来……”,许多学生在获救之后如是说。获救者事后表示,当船体倾斜至45—60度左右的情况下,22岁的女工作人员朴智英在船上三楼的餐饮区一直做安抚工作,当时餐饮区约有20多名学生,现场并没有救生衣。于是,朴智英在船舱各室四处寻找到足够多的救生衣后,分发给学生们穿上,并面带笑容安慰那些因恐惧而哭泣的学生说“放心,小弟弟,我们都会被解救的”。
随着船体迅速倾斜,大量海水开始涌进船舱之中,更加剧了客轮下沉的速度,也引发了慌乱。就在船体即将沉没时,朴智英立即向学生们大喊“快!跳进海里”,学生们按她的要求全力逃出船舱跳进海里,这些学生最终全部获救。而朴智英却未能逃生,贡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年仅22岁。救援人员他们发现的第一具遗体就是朴智英的,也就是说她当时完全可以与学生们一起逃生,但她忠于职守,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善哉,人性!善哉,英雄!善哉,朴智英!
9、道德修养是指人的思想道德、道德品质方面的自我锻炼和自我完善,按照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反省,以求经过勤奋学习和长期实践,努力达到社会性需要的水平。韩国“岁月号”事件启示我们:加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实践非常重要,从提高大学生这个社会重要群体的综合素质抓起,才会快速地促进全社会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才会尽早地避免类似“岁月号”悲剧的发生。
1204班辅导员李蓉的思考:
随着“岁月号”事故调查的逐步深入,相关问题也渐渐暴露,不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上都谴责了此次沉船事件,引发了社会各方对沉船事件的深刻反思。令人不解的是,一些已经获救乘客称听到事故发生时撞到物体的巨响,船上相关人员并未组织乘客们撤离或进行心里安抚等,可见我们对船上相关人员海难事故应对的意识能力需要打一个问号,同时,也对他们的职业素质产生疑问,甚至代理船长在船只进水时首先弃船逃跑自己逃生,而船上广播却让乘客“勿动”,导致一些乘客丧失了获救的机会。无论原因如何,在沉船事故中,船长弃船逃跑,都是不可原谅的,既受到道德的谴责,也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作为一名辅导员,就自身而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导下,最首要的是坚持职业操守和提高职业道德方面总结经验、下功夫,以保障学生的安全为己任。作为一名教师,就学生来说,事故中多数人缺乏逃生经验。我想,我们需要教给学生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教学生在面对意外事故如何自救,从此次事故中我们应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具体而言,定期召开有关安全教育的班会,进行常规的实战演习等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
我们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坚持职业道德,总结经验,防患于未然。
1204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基础上,更应该注意了解和掌握必要的救生知识、措施。并努力做到运用这些知识规避风险,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韩国“岁月”号沉没事故是人祸,也是“官祸”。虽然,事故的首要责任在于忽视乘客救助工作的船长和船员,但政府部门在履行船舶安全与运航管理监督责任的过程中疏忽大意,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3、发生如此惨祸,是因为在负责代理检查船只安全的韩国船级公司和负责管理船只安全运航的海运工会,都由海洋水产部官僚出身的人物担任理事长,导致海水部对这些机构的监督形同虚设。
4、韩国沉船事故后船长伪装乘客率先逃出,这显现出了一个很严重的道德缺失问题。作为船长,在事发第一时间,没有有组织地救援乘客,逃避责任,是对职业操守的人性亵渎,一种对生命的忽视。他不具备驾驶“岁月”号客轮的资格,就导致了在紧急情况时期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疏散工作,资格的不合格成了这起沉船事故的重大因素,是其法律缺失与空白的凸显。发生紧急情况时,他只身逃跑,衣服未湿,保护着自己的财产,在生与死的边缘这是个多么让人发指的举动。失去的生命就这样被淹没,活着的灵魂就这么肮脏!
5.人命关天,或者人命大于一切,只要有生命在事故或灾难中逝去,就不能说此次事故在事后的救援或善后中,将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人命不能与最小程度相联。不能因死去的人与本人联系处于最小甚至于完全无的程度,就轻易地不加反省,不对人性与生命抱有起码的尊重。须知词语的选择与使用,反映一个人的文化教养与人心良善,同样一个民族,选择用词也反映这个民族对生命与人性的教养与关怀。
6.老师没有考虑到实际现场救援情况,妄自让多名学生滞留船舱,使其无法离开船舱得到救援。老师的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学生的遇难。作为一名老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决断,引领学生走出困境。
7.回顾过去半年韩国发生的两起船只事故,其原因大致可归咎于“意外”和“天灾”:2013年10月15日韩国浦项巴拿马籍货船沉船事故的原因据信为货船遇到大风,抛锚避风过程中出现走锚导致船与防波堤相撞而沉;2013年12月29日的韩国釜山近海的撞船事故属于“意外”,且应对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此次“岁月”号沉船事故成为韩国近20年来最严重的海上事故,舆论认为“人祸”的因素首当其冲。据韩国海警核实,事故发生时客轮的航行速度并不快,且客轮平时航行的航道中并没有暗礁。
8. 在悲剧中,我们应该看到,人身安全需要社会、法制、自身等多方面的保护。社会需要有无数的责任感来支撑,法律需要时刻维护正义与安全。我们也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保护自己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要让自己做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人
9.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导下,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应该始终坚守道德和法律准则,面对突发事件也不能动摇我们的信念。
1205班辅导员薛月兵的思考:
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中船长弃船,韩国总理因“岁月”号沉船事故引咎辞职,如大家所言,这件事关乎法律更关乎道德。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要加强对学生们的道德与法律意识教育建设,更要对即将就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大学生在工作时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克己奉公,服务他人,时刻记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有纪律,有担当,我们的民族就大有希望。
1205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然后,大学生应按自己的独立判断行事。《韩国媒体反思:“服从长辈”文化加重了沉船悲剧》这篇报道提出韩国家长固守的服从文化影响了孩子,加重了沉船悲剧。韩国日本等国家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传承得教为纯粹的国家,长幼尊卑观念根深蒂固,来自上级和权威的要求往往不会遭到质疑或挑战。事故发生时,船上大部分是学生,正是因为他们大多数服从船方的“请勿动并待命”的命令才失去逃生机会。但在当今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辩证地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遇到事情时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而不是一味地“服从”。
2、在韩国“岁月号”上,掌舵的是该船的三副而非船长,且他们仅有一年的工作经验,乘务人员的职业素质道德令人怀疑;船体发生碰撞后“请勿动并等待”的命令,更令人怀疑相关人员对海难事故的意识能力;而船长弃船逃跑的行为更令人不耻。在中国,《海商法》规定,弃船时,船长必须阻止旅客、船员先安全离船,船长最后撤离。但除了法律的约束外,思想道德的修养也必不可少。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是未来一代的主人翁,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因此,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学习道德模范榜样、保持良好的校风学风、依照党的要求严格教育大学生等等,都应成为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意识的渠道。
3、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暴露了韩国官僚社会的痼疾,虽然岁月号船长和船员是导致客轮沉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但是,韩国社会长期形成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官僚主义等所谓“官手党”的利益集团和韩国的官僚行政体制,无疑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国家安全体制上的原因。
4、事故已成事实,当给各国的警示却长久深远。从客轮承运方的责任看,承运方应在加强航运安全规定执行力度、险情处置方案完备、以及增强乘务人员职业操守监督问责机制和提高人员职业道德方面总结经验、下功夫,切实做到将事故中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为己任。而从乘客自身来说,此次事故中多数人是学生,“缺乏逃生经验”,他们被告诉不要动就都没动,在船逐渐进水的整个过程中丧失了脱离危险现场和逃生获救的机会。当今许多国家从小对儿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值得借鉴。
5、“岁月号”仍在海里浸泡,救援还在继续。除了应当关注船上两名或更多中国人的命运,所有在船上的生命也同样值得关注。生命无国界,实在没有必要在受难者中刻意分出中国人、韩国人或其他国籍的人。在沉船海域响起的生命哀歌,所有人理当感同身受。
6、生与死是人生两件大事,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当看到沉船镜头,内心悲切便一时难以克制。生命的消逝,往往能够唤醒人们对生的依恋。在危难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团结一致,共同与噩运决斗!
7、学校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尽可能多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题班会。
8、学生之间应该开展道德意识和道德实践教育交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与价值观。
9、学校应该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担当时代重任,做合格的大学生。
10、还记得汶川大地震后,公众对“范跑跑”的责难。岁月号沉船,公众对船长发起新一轮的炮轰。在世俗的眼光里,在学校遇到危险时,老师应以救学生为己任;在船上遇到危险时,船长应以救乘客为己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人人都有逃生的欲望。当生命与责任发生冲突时,如何抉择考验的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反映出社会问题。
11、这些“负责人”逃跑事件,不应追究个人的是非功过,不论是在中国,或是韩国。在日常的训练中,培养职业技能上,更应该注重的是职业道德的培养。
1206班辅导员强汾生的思考:
我们必须加强我国国民特别是大学生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实践。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牢记社会主义荣辱观、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并不断加以实践。同时,要强化正确的道德准则,坚定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正确的行为方向,在日常教育和社会实践中加强宣传、引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如果公民普遍缺乏良好的道德意识与道德习惯,那么,这样的社会将是令人失望和恐惧的!
1206班团支部团员的观点汇总:
1、事故已成事实,但给各国的警示却长久深远。从客轮承运方的责任看,承运方应在加强航运安全规定执行力度、险情处置方案完备、以及增强乘务人员职业操守监督问责机制和提高人员职业道德方面总结经验、下功夫,切实做到将事故中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为己任。而从乘客自身来说,此次事故中多数人是学生,“缺乏逃生经验”,他们被告诉不要动就都没动,在船逐渐进水的整个过程中丧失了脱离危险现场和逃生获救的机会。当今许多国家从小对儿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值得借鉴。
2、愿逝者安息,但是生者需要决定如何做痛定思痛的悔改。这才是这个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源所在。
3、从道德层面讲,面对着船上如此多的人,尤其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孩子,船长依旧能够很淡定的逃走,作为一艘船上最主要的人物,不知当他在获救之后自己的良心有没有受到谴责。当然,人性的善良并不能因为一部分没有职业道德的人而泯灭,在这次沉船事故中许多孩子互相谦让救生衣,一些老师以及船上的女服务员为救孩子们断然牺牲自己,正是因为这些在事故中彰显出的大爱才能使部分人获救。
4、从“岁月号”沉船事件中,我看到了责任对人的重要性。德国哲学家阿图尔·叔本华曾经说过:“上帝给我们一具肩膀,就是教你来挑担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的责任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承担的责任。
5、此次事故警告我们,作为学生我们应提高自我判断能力,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并且启示:国家应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机制的建设,做好事件责任人如船长及船员等工作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以及责任感的培养。
6、首先,我认为作为普通人要事先做好准备,知道应对突发事件的一些应对方法,若遇到突发事件要冷静下来,不要慌乱,但也要有自己的判断。其次,作为组织者和领导者更要负起责任,有一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事先做好检查和准备,事发时,也要负起责任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他们身上肩负了不只自己一个人的生命。
7、韩国“岁月”号沉没事故是人祸,也是“官祸”。虽然事故的首要责任在于忽视乘客救助工作的船长和船员,但政府部门在履行船舶安全与运航管理监督责任的过程中疏忽大意,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8、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从自身开始,加强对于法律的学习,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国家的重要手段。
9、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道德修养,对于我们的社会成员而言,应该对自己的职业多一份责任心,在工作中牢记自己的职业道德。
10、不论是船长还是政府,没有立身于自己所担当的职位实行自己的义务,都应该加强职业道德的建设,一切以培养人民和政府的法律意识为目标,强化道德意识与道德评价。
11、在危难的关头,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只顾自己,不能够坚守职责,保护人民安全,这就是人的“劣根性”之一,值得我们在以后的教育,以及文化中增强这方面的教育与宣传。
12、面对这么多的人为造成的悲剧,我们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树立人道主义观念。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把这次沉船事件当作一个警钟,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
13、贪图利益而全然不顾旅客的生命安全,这是一种道德沦丧的表现。
14、教育的目标是教孩子做人做事,而不是培养一群绝对服从的“机器人”,教育应该是教会孩子如何应对这个世界的突发事件,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
15、我们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否定权威指挥,在我们不具备自救知识和能力的情况,还得听从指挥,有序进行,前提是确保权威人士不会做出错误指引。
16、在我看来,首先,必须加强道德教育,将道德作为单独的一科列入到孩子们的教育中,必须培养德智共同发展的学生,反对将智作为第一标准的教育方式。其次,在某些重要岗位,国家应该把好关,将那些道德素质低下的人排斥在外,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好第一关。
17、反思韩国在事故预防、事故紧急应对,以及事故后处理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上的反应,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因为,这些问题在我们国家也并非不存在,希望我们能够及早填补我们国家相关制度中的漏洞,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18、我们个人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操守,人人团结起来,社会才会更加美好,悲剧才会更少发生。
19、我们作为准教师行业的接班人,更应该学会担当。履行好自己的职业道德,培育高尚的职业情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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